3、地方政府与电子口岸 长江下游上海市的电子口岸工作由上海市政府信息委牵头,以电子政务类项目为主要服务内容,系统包括电子口岸应用、口岸申报、协同监管、信息服务等多个模块。 2009年初,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成立,公司是在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共建、实体运作”的建设原则,由江苏省贸促会和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江苏海事局相关实体共同投资、联合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江苏省电子口岸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根据《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将把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成为集口岸电子政务和物流商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各口岸管理部门相关数据的共享与交换;实现与相关兄弟省市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
长江中下游RIS系统发展思考 1、加强政府主导 RIS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到企业、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目前尚无一个牵头部门主导系统建设与发展,各自为战、信息孤岛现象比较明显。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指导职责,完善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发挥地方电子口岸办公室的作用。要建立健全RIS系统建设评估监督体系,强化规划实施、应用效益、资金使用、企业满意度等方面的量化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大对RIS系统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力度,对下属单位参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2、制定统一标准 目前行业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现状尚不能满足RIS系统的实际需要。在航道、船舶、载运货物等信息的采集、显示以及传输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平台开展相关数据共享与传输。各业务应用系统接口标准不统一,尚不能实现互联互通。RIS系统建设成功的关键在于标准统一,长江中下游RIS建设应进一步加强数据交换标准建设,以标准化推进协同化。 3、完善制度保障 积极开展RIS系统相关的技术、建设、运行、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研究,推动建立符合长江中下游RIS系统建设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参照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研究建立RIS系统安全管理、数据交换等方面的规范体系。使RIS建设有法可依,运行有章可循。 结束语 长江中下游地区内河航运十分发达,加快内河航运信息化建设是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航运发展、物流业发展乃至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RIS系统在欧洲的成功建设和运行给我国长江中下游RIS建设提供了案例。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应在RIS系统的开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政策的完善,加快RIS系统建设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