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沿海小游艇产业发展思考(2)
2、从业人员任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世界各国对于游艇驾驶员管理要求各不相同,比如:澳大利亚南威尔士根据游艇驾驶速度决定所需要的驾照等级,而该国北部地区则主要依据游艇的长度和用途决定所需的驾照;意大利游艇驾照参考驾驶离岸距离、游艇动力、船舶长度等情况,甚至未成年人都可以取得驾驶资格;新加坡对游艇驾驶人员管理较为严谨要求必须持有动力游艇驾驶执照方可操纵游艇;英国对于游艇驾驶执照分类较为明确。 鉴于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而游艇作为载客船舶,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会重创我国各地蓬勃发展的游艇产业。“十八大”召开前北京市就明确禁止各类游艇营运,说明我国目前对于游艇产业发展处于相对保守的状态,所以我国对游艇驾驶人员的管理应当更加谨慎严格,我国船员市场近年来蓬勃发展,持证船员数量较多,为确保游艇驾驶人员的适任能力,从事营业性活动的游艇项目可以尽量采用这部分商船船员进行再培训,以确保游艇产业的从业者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 3、安全和防污染管理难度较大 游艇安全发达国家通常以自律管理为主,通过对游艇驾驶员的责任意识灌输,营造自当风险的安全理念。一般只在游艇出境、游艇发生结构性能方面的重大变化、游艇乘员超过一定数量的情况下才会对游艇设施实施额外的安全检查。一些欧洲发达国家对游艇的检查是采用抽查方式对证书和开航前手续进行检查,检查相对宽松。我国受制于国民素质以及游艇产业起步较晚等因素影响,应当对游艇实施相对较为严格的管理。 游艇的防污染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运行油污和废水污染,这方面可以通过较为严格的设备检查检验来提高游艇技术状况来减少油污水排放,美国议会在1971年通过《联邦游艇安全法》对游艇污染物排放作了限制,取得很好的运行效果。二是游客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这部分的监管难度较大,它取决于游客的自律意识,我国教育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较为落后,若仅靠游客的自律意识来维持海洋环境必然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应当要求游艇运营方发挥防污染的主体责任,承担防污染的连带责任,以更严厉的处罚措施来带动整个行业的环保营运。 游艇产业管理的建议 1、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