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的保护
论文摘要 2001年新婚姻法出台,增加了关于家庭暴力的禁止性规定,从此家庭暴力从过去被人们认为的“家事”走向社会干预层面,显示了社会的一大进步。但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现象却依然逐年增多,且由隐蔽型向社会公开型的转变速度令人震惊。近日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庭暴力案,更是引发了公众的广大关注和讨论。如何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寻求制止、遏制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现象的对策已是刻不容缓。 论文关键词 家庭暴力 妇女权益 法律救济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呈不断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国2.7亿家庭中,有8100万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在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90%是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解体。大量的家庭暴力事件不但导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家庭解体,更严重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重要一环就是促进亿万家庭的稳定和谐。本文试就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危害及预防与对策进行研究探讨。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 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者对家庭暴力界定比较宽泛,认为“家庭暴力涵盖了对身体的暴力、性暴力以及语言上、心理上的暴力等诸多内容,甚至将已离婚的前夫前妻之间,同居伴侣和原同居伴侣之间,同性恋者之间的暴力行为也列入家庭暴力”。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家庭生活的传统显示,国外学者的观点不免过于宽泛。而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发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可见现行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将家庭暴力只限定为一种作为的方式,即殴打、捆绑等伤害到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行为的社会危害 (一)家庭暴力违背社会责任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