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微反应识别在反贪案件侦查中的具体应用
在反贪案件中进行微反应识别并非了解几个基本的微反应类型就可以判断反应者的内部心理活动的,比如,“睁大眼睛、瞳孔收缩、再轻轻眯眼”并非在任何案件中,面对任何人都可以被类型化地解释为“看见了不希望看见的人”;“摸鼻子、视线不定、清嗓子”也并非一定代表“紧张、说谎”,等等。期待微反应识别在反贪案件侦查中真正发挥辅助侦查的作用仍需要以一系列的基础条件的建设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适用能力的结合作为前提。 (一)广泛化标准化表情库的建立 微反应中的表情识别的基础是了解并掌握足够多的不同情形下类型化的面部表情,简单地就一两个模式进行对比并不足以支持侦查人员对反应者表情的辨识并最终作出判断,并且,标准化表情库与以往技术侦查中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十分不同。人脸识别技术是早期应用于侦查实践中的生物识别技术之一,类似于指纹、DNA等人体生物指标的识别,是一种客观性较强的生物指标识别技术,建立了相关技术信息库之后只需要定期完成更新识别技术计算方法并且采集样本、丰富库存信息等重复性技术工作即可,样本本身具有不可变性,采集与统计过程具有技术复制性,整个过程客观而容易操作。标准化表情库的建立,单就微反应中的表情图库一个因素来说,就需要考虑诸多主观因素对判断结果的不利影响。比如,对比对象的标定心情可能会因为环境的不同、对比对象的情绪不同而发生变形,这些都会影响通过微反应对于反应者发出的信息的判断。尽管,其通过微表情图库的识别效果并不确定,但是,表情库的使用仍旧可以缓解纯人工识别的认识局限性、提高识别的速度以及相对准确度,因此具有基础性意义,是微反应识别的基础。现有比较通用的,相对比较完整、客观的标准表情库是Ekman与Fresen建立的基本表情库,可以借鉴使用,并且在这一点上,并不局限于是否属于贪污、贿赂等职务性犯罪的侦查使用,应该说在任何犯罪的侦查使用或者说其他类别的用途上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二)局域性识别体系的构建 如果说标准化表情库的建立是一种基础的量变,那么局域性识别体系的构建则是基础之上的质变。基于反贪侦查工作的特殊性,仅仅依靠标准化电脑技术识别是不足以保证信息的准确程度的,因为表情受到职业、文化、性别、环境等诸多差异影响,在这些差异条件下,微反应的变形是识别中的最大困难。简单的来说,比如:女性容易比男性产生更加丰富的表情,男性则基于表情本身就不丰富的特性更容易掩饰应激反应;情商较高的人群更加倾向于在应激后加速思维速度而微反应并不明显,情商较低的人群则更容易产生强烈表现于外部的微反应。反贪侦查工作面对的特殊对象,更多的属于因为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工作环境中相关人群的影响、甚至是工作中对外部表情以及肢体反应的特殊要求而较为善于并习惯于降低外部反应的人群,也就是说,这类特殊人群可能在应激后的微反应变化十分微弱,不仅不容易捕捉,并且容易产生控制后的变形表情,不容易与标准表情产生一致性,最终难以进行判断。因此,针对反贪侦查的局域性识别体系的建构反而是整个微反应识别的重要内容,在利用标准表情库的基础之上,建立特殊人群微反应识别技能,比如,针对反贪侦查工作的对应人群来说,被侦查人群特定并且稳定,这类人群的知识结构乃至工作背景类似,甚至在性别、年龄上都具有相对趋同性,因此,在局域内微反应类似程度较高,自身可比性较高。建立以反贪等职务犯罪案件为主的局域性微反应识别体系,在体系内进行反应标准的建立,借助这个特殊人群内部的特殊反应识别标准进行微反应的识别、比较,准确度以及效率可能都会有所提高。 (三)明确微反应识别在反贪案件侦查中的本质作用 案件的侦破不是拍电视,也不是做节目,任何一个案件的侦破得益于为了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依法完成的每一项工作,证据的类型也限定为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大类证据类型。微反应识别只是侦查过程中帮助侦查人员建立侦查思路,完善侦查逻辑性的辅助工具。并且,通过多种途径,包括微反应识别获取的多种信息有可能有助于案件的侦破,也有可能直接导致信息超载、信息误导,从而产生大规模、长时间、高成本的侦查资源浪费。同时,这些通过假定主体的前提反应而将平均反应特征强行类比于个体的方法也往往容易产生技术陷阱。比如:一个“贫困社区犯罪率很高”的统计数据就容易产生“贫困导致犯罪”的错误推论,继而应用到个体,则会产生是贫困导致某个个体犯罪的主要原因,进而模糊了个体犯罪的核心原因,最后演变成为某个贫困的人的犯罪几率较高的错误实践应用。所以,似乎解决宏观问题的规则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容易运用于解决具体问题的实践中去,微反应识别在反贪案件侦查中的实践应用,仍有需要更多的实践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