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职院校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现状的成因分析
1.学生对法律类课程重视程度不够。现如今,高等职业教育以重技能、重实践作为学生培养的主要目标,导致部分学生对专业课程重视有余,对公共类课程不理不睬的现象较为严重,学生忽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 2.严峻的就业形势导致学生不敢维权。高职学生在择业和就业过程面对极大的生存压力,使得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在经济地位、信息掌握方面存在不平等性。毕业生为获得工作,往往被迫不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或降低自己的要求。 3.高职院校课程设置不足。长期以来高职院校存在法律理论与实践教育严重缺失的现象,在课程设置中,各大院校除了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仅有的两章涉及法律内容的课程之外,再无安排其他相应课程,授课时间较短,授课教师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所从事的教学工作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学校也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相当一部分任课教师没有真正地将法律教学与提高学生就业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4.就业指导工作严重缺失。学校都设置就业指导中心,并将就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但就业指导中心仅仅围绕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多少,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忽略学生是否真正地掌握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否在择业就业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正当的劳动权,如何诚信就业等更为重要的法律教育工作及其责任。
三、提高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对策及建议
基于以上对于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调查和对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几点提高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对策及建议。 1.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专业教学团队。纵观现行教育体制,高职院校注重对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可众多用人单位关注的则是学生的个人综合的职业素养如工作态度、团队意识、对企业的忠诚度、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责任感等。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学校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严重错位。对于高等职业院校不仅仅要高度重视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发展,还要高度重视高职学生的人格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及思想品德教育,这是每一所高职院校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个学生的专业技能可以通过培训得以提高,但他的人格修养、法律意识、品德操行绝非朝夕就能树立起来。所以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教育不能急功近利,不是通过几场报告、几次讲座就可以解决的,它需要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细致的引导,鲜活的实践教学内容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为此,高职院校可以对现有教学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从事法律专业教学的教师、讲授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师以及学生辅导员进行整合,把关于劳动就业的法律知识通过多元化的教育手段渗透到学生的思想中,使得劳动就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常规化、常态化、全程化。 2.在就业指导课中加入就业法律知识的内容。现如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出台与实施,高职学生就业正走向社会化、市场化、法制化。培养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做好毕业前的法制教育工作,能使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 高职院校现有的法律课无法满足学生在择业和就业过程中对于法律的需求,所以在现有的就业指导课中加入就业法律知识的内容是最为便捷的选择。 此外课程内容也要适应市场的变化、环境的变化。在学生择业和就业过程中会遇到各种课堂、教材中难以出现的侵权行为,并且法治进程随时代的变革也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因此相关教学内容要及时更新,顺应时代变化,增强对学生的指导性,切实地为高职学生解决择业和就业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在具体的教学中,要做到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有机结合,预测毕业生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规避可能发生的就业风险和就业陷阱。 3.鼓励法律专业教师开设相关选修课程。鼓励法律专业教师开设相关选修课程,为学生更为全面和系统的讲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就业法律意识。 4.建立学生就业法律援助的网络体系。有学校设立学生就业法律援助中心,并建立相应的网络体系,在网站开设相关政策法规查询、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分析、求职心理素质培养、在线法律咨询等平台,为更的多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是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从事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教师及辅导员必须重视的问题。除了以上提到的法律教育以外,大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诚信教育、择业、应聘、就业过程中的心理素质等都应该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