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代公民伦理建设面对的问题 第一,多元价值评价带来的困境。社会价值受到中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伦理价值的评价标准也趋向多元化,这会导致公民伦理选择迷惘,造成许多应该作为而不作为的社会冷漠。 第二,“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分裂导致社会公民人格扭曲。社会资源的总量是有限的,人们对社会资源的享用就必然带有竞争性,也就是说一个人对一个或者某些资源的享用,会减少他人对同类资源的享用。为了实现个人需要的满足和发展获得维持自身生命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必要条件,人们往往标榜甚至采取不道德的手段来实现作为公民主体所拥有的权利,而忽视自身应尽的义务。原本作为道德支撑的伦理规范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缺乏普遍约束机制的道德号召。开放性的伦理体系就需要有一种超越亲情、友情的约束机制,才能实现伦理遵守的有效性。现在我国公民伦理的教育主要停留在思想教育层面,造成教育与管理的严重脱节,使整个社会缺乏一种对公民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道德调控机制。
第四,公民伦理道德教育乏力。由于我们的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使得教育的理想性与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性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在具体的生活行为中约束不了公众,没有良性的环境道德场以促使良好的习俗积累,也因此伦理教育流于形式,甚至使受教育者产生逆反心理。
四、我国公民伦理建设的途径探索
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加速与深化,为公民社会的发育提供了越发充分的条件,也对作为其精神文化核心的公民伦理有了更为迫切的期待。伦理教育不能脱离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我利益的满足,也就说明公民伦理建设还必须通过制度伦理的建设来推动,需要在加强伦理教育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制度伦理建设,充分发挥制度伦理对于公民伦理遵守的约束、调控和范导作用。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公民社会是商品经济为背景的产物,是在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实现了历史性飞跃,国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我们的小康还是低水平、发展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性使社会的公平正义无法得到很好保障,导致了公民在利益追逐面前的“不理性”。这决定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保增长、促稳定,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我国公民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坚持培育理性公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 “马克思把理性置于社会生活条件制约之下,认为理性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范畴,不仅应该从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上把握理性,还要在实践基础上把握主题和客体的统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是主体、是基础。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政治民主素养低,难以进行理性的选择,往往容易产生政治情绪急躁、盲从。因此,培育守法、宽容、理性的现代公民,首先必须大力发展基础教育事业,提高广大公民的文化政治素质和民主参与者应有的独立品格,强化公民依法参与政、理性参政的观念,增加公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其次加强诚信建设,让社会信用体系在社会道德运行中居于核心地位,引导和广泛开展大众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 (三)坚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伦理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 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好可以是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是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可见制度伦理具有底线伦理的意义,通过道德理想与道德现实的结合,从最基本的社会伦理要求上决定个人自我道德人格的养成,也可以说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广泛、也是最重要的公民伦理。他通过强制性力量的介入来调整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对制度伦理的遵守也就为每个公民以及公民之间从伦理认知到伦理自觉的养成提供了理性依据。 社会主义制度伦理建设必须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上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地实现。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形成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化解不同主体间的利益矛盾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低收入层的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要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总之,一个和谐的社会应是公平与正义的社会,是鼓励和培育由法治理念支配的公民集合体的社会。公民伦理道德的建设对于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价值,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注重公民伦理建设,努力实现社会各方面因素全面、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