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繁体简化来源再梳理(2)
很显然,这观点未得到众人的呼应。在“声”上尚有联系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都只是汉字发展的一个阶段,而非趋势,更何况“文字所代表的语素在语音和意义上都没有联系的字符”[2](P97)的记号文字?倘若将记号化作为汉字发展的方向,同样的,多年以后,也将割断我们与后代之间的联系。 3.变草书的连绵笔形为楷书的点画。“汉兴有草书”。草书以连绵的笔形代替复杂的构字成分,使汉字的结构和写法高度简化。由于它保持着原字的“轮廓”,所以有些草体字是不难辨认的。那些为大家所熟悉的草体字,把它的连绵笔画断开,改用楷书的写法,这样的简化字叫“草书楷化字”。如将“學”、“車”、“樂”、“堯”等简化为“学”、“车”、“乐”、“尧”,就是草书楷化的方法。汉碑中已有楷化的草书,宋元以来,这种方法很盛行,如《京本通俗小说》将“書”写成“书”,《列女传》将“樓”写成“楼”等。 用这种方法简化的汉字有导(導)继(繼)实(實)等共33个,占6.6%。 《简化字总表》表二的“简化偏旁”中,象“言”旁之简化为“讠”,“食”旁之简化为“饣”,“”旁之简化为“”;“糸”旁之简化为“纟”;“臤”旁之简化为“”;“金”旁之简化为“钅”;“”旁之简化为“”等,都可作此类理解。 4.改换形声字的形旁或声旁。 汉字中有些形声字的不少偏旁是异常繁复的,书写时多有不便,于是人们便想方设法在不影响字义表达的前提下,用笔画较为简单的形旁或声旁去替换繁复的偏旁,这些字就化繁为简了。 改换形旁的有:肮(骯)硷(鹼); 改换声旁的有:袄(襖)坝(壩)毙(斃)等; 同时改换形声字的形旁和声旁的有:脏(贜、髒)。 从上面就可知道这种简化方法的特点,这些字简化后还是形声字。用这种方法简化的汉字共81个,占16.1%,其中改换形旁和同时改换声旁形旁的数量都很少,各占2.47%;改换声旁的数量较多,占95.06%。 5.同音(或近音)归并。就是用简易的同音字(或近音字)去代替原来的繁体字,即用笔画少的同音字(近音字)去代替原来的繁体字。用这种方法简化汉字,既精简了字数,又减少了笔画,一举两得。 这类简化字有:板(闆)别(彆)卜(蔔)等共82个,占16.3%。 其实这就是通假字,不过带有简化笔画和形体结构双层意义的通假字。《墨子?尚贤上》:“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史记·刺客列传》:“流涕有顷而后言”,均以“后”为“後”。可见这种简化法也来源甚古。这种简化的方式多数是一代替一,也有少数是一代替二,或者是一代替三,一字而兼两三字之职,确实可以使汉字在字数上得到很大的精简。但是这一类在进行汉字简繁转换时很容易出现问题,这是简化汉字备受责难的一方面,也是目前关于汉字简化讨论较为激烈的一点。“一简对多繁”在某一层面上造成用字的混乱,还会带来词语歧义现象,特别是时常出现在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中简体字文本转换为繁体字文本时字形对应上的错误。即便如此,这些简化字给我们带来的方便,无论如何比它产生的问题要多得多。 6.用传统的方法另造新字。有些字不好就原字进行改造,也不便借用同音字来代替。对于这类繁体字,常按照传统的造字方法另造一个笔画较少的新字。 有些字是在繁体字的基础上,保留繁体字的轮廓另造简体的,如“龙、鱼、马、鸟、当、卢”等字。这些轮廓字有的是草书楷化来的,有的是减省原字某些笔画的结果。 有些字是通过变更造字方法来创造的。有的是以新造简化会意字代替繁复的形声字,例如“竈”之作“灶”,“淚”之作“泪”;有的是以新造简化会意字代替繁复的会意字,例如:“塵”之作“尘”,“筆”之作“笔”;有的是以简体的形声字代替繁复的会意字,例如:“竄”之作“窜”;有的是以简体的形声字代替繁复的形声字,例如:“護”之作“护”,“驚”之作“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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