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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司法与社区管理研究(2)

编辑:admin  来源:wenku163.com

  三、“无讼社区”理念的现实可操作性

  (一)“无讼社区”的概念及提出背景
  “无讼”来源于《论语》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是一个社会因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虽有法律而搁置不用的一种理想状态。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人与人之间同质化弱、松散性强、追求独立诉求的“陌生人社会”特征愈加明显。将社区作为载体,把“无讼”和“社区”两个源于传统和现代的元素有机融合,寻求解决纠纷的新思路,在动态平衡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当今法院因应时代变化的全新实践。

  (二)目前“无讼社区”的运作模式
  “无讼社区”就是要争取在社区化诉、少讼、最终实现无讼。为此,法官要转变思维,走出法庭,司法服务前移,深入社区从矛盾的源头着手,化纠纷于萌芽中。实践证明,无讼社区不是空中楼阁,建立起一套高效、便捷的化讼机制,是我们实现社区无讼的制度保障。我们和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联动,搭建灵活多样的化讼平台。同时,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发挥合力优势,提升社区自我修复、自我管理的能力。群众参与无讼建设,从外部引导,到自发、自觉,需要我们将无讼理念广为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社区法官,顾名思义,就是法官要走出法庭,走进社区,从而缩短法院、法官与市民之间的距离,改变过去上法院打官司的单一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建法律服务网,力争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法官工作机制,是通过发挥社区法官“1”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派出所、人民群众等“N”个综治资源的作用,共同预防和减少纠纷,营造无讼和谐社区,同时也缩短了法院、法官与百姓之间的距离,提升了法院和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亲和力。
  “无讼社区”向社区派驻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院的这种做法表面上看似乎“浪费资源”,其实却神似“自塞一眼”,实际运作的效果有如虚竹大破珍珑棋局。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社区工作者、专家学者或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得到有效化解。“无讼社区”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招妙棋,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

  “无讼社区”的做法也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很多矛盾纠纷当事人都认同一个观点:如果没有“无讼”调解,他们的纠纷只能决断于法庭。正是有了法官的源头介入和社区工作者的“人情化”调解,他们最后才化“干戈”为“玉帛”。
  的确,化解矛盾纠纷最关键要注重源头预防,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无讼社区”有机融合了法院、社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构建起了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畅通了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改变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机制。

  四、“无讼社区”的发展

  无讼社区”的创建从根本上说就是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基层,充分发挥社区法官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前端,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社会问题,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当然,创建“无讼社区”,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付出。如何进一步推动“无讼社区”的发展,笔者建议:
  (一)拓展“社区”概念的外延
  将传统意义上的居民居住区拓展到具有同类性质、同一地域的人群中,从小区拓展到景区、校区、厂区、商圈、港口等。精心培育“无讼社区”、“无讼校区”、“无讼商圈”、“无讼行业”、“无讼交通”等“无讼”品牌,以点带面,拓宽“无讼”内涵,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营造出“少讼、化讼、无讼”的良好氛围。例如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着力培育鼓浪屿“无讼景区”品牌。2009年12月,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启动“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全区创建“无讼社区”首个试点单位,内厝社区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份协议、一个平台、一道程序”的运行机制。社区法官每双周三下午到社区“法律诊所”坐镇,为辖区居民和游客提供司法服务和纠纷调解。2011年“法律诊所”成功调处民间纠纷21件。在法律诊所基础上,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签订协议,共建“司法馆家”平台,引导家庭旅馆业主诚信、依法经营,第一时间化解旅游纠纷,保障旅游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思明区法院还培育出厦门大学“无讼校区”品牌。2010年11月,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白城社区、演武社区五方签订共建协议,启动全国首个“无讼校区”。法院选派法官开展巡回审判、司法确认、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联同社区及时掌握纠纷信息,协调各部门化解矛盾;共建“阳光法律服务站”,依托法律援助平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对校内和社区纠纷预先排查,审判机构诉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2011年“无讼校区”共举办3场法律咨询活动,受众达千余人,化解校区周边邻里纠纷112件。
  (二)针对目前社区纠纷的类型
  将数量较多、类型单一、具有典型性的纠纷从普通的社区纠纷中单列出来,成立专门的纠纷调处中心,例如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商业消费调处中心、征地拆迁调处中心等等。例如厦门市湖里区法院,立足所在区域的地理优势及纠纷特点,提出“无讼拆迁项目”的理念,出台了《关于为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成立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挂钩各征地拆迁指挥部,提前介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在法院的主导下开展调解工作,把和谐征迁的工作做在前头。湖里辖区内有许多“区中区”,包括东渡港区、象屿保税区、航空港物流园区等,虽然是市属管辖,但社会管理工作由湖里区承担,让“无讼效应”走进这些“区中区”尤为重要。湖里法院围绕创建“无讼港区”、“无讼保税区”、“无讼航空港区”等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并将于近期与相关园区签订创建协议,为园区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促进园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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