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g_webname}
主页 > 免费范文 >

简论摆正非领导职务人员工作心态的思考

编辑:admin  来源:wenku163.com

  论文摘要 非领导职务人员是干部队伍中的宝贵财富,但是在实践工作当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现阶段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却有着千差万别,如何发挥这一批人的工作优势,发挥其积极性,具有深刻的理论以及现实意义。笔者是一名从检工作33年的检察官,先后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现时是一名四高检察官,曾先后担任经济检察科副科长、税务检察室室主任、反贪局副局长和政工办副主任,现时是一名副调研员。本文回顾从检30多年工作经历,对如何摆正基层检察院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工作心态提出了自己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非领导职务 工作心态

  一、非领导职务人员产生的成因

  1978年重建检察院以来,特别是1983年9月3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队伍一年比一年壮大,检察事业一年胜过一年,工作成绩也一年大于一年。成绩的取得是与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分不开的,队伍的壮大也与检察事业的发展分不开的。诚然,作为一支检察检察院的队伍同样也是队伍在不断壮大、事业在不断发展和工作成绩不断积累。身为一名从事检察院工作30多年的干警,看着检察队伍的不断壮大,必然对队伍人员结构有着深刻的了解。因此,笔者认为:一个基层检察院队伍中,干警的法律职称无非就是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和检察长,还有,在检察官行列中再划分不同级别的检察官,在司法警察行列中再划分不同级别的警衔而已。那么,干警中行政职务(级别)划分无非就是科员、正副科长(含正副主任、正副队长)、反贪反渎局的正副局长、专职检委会委员,以及由正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政工办主任等党组成员组成的领导班子履行各自职责。此外,在干警队伍中还占有一定比例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和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人员履行各自职责。这些非领导职务人员,大部分都是通过提拔任命而享受正副科级和正副处级待遇的,而小部分的正副科员和正副调研员,是随着年龄增大和竞争上岗不成等因素,从领导实职改任非职而已。

  二、非领导职务人员当前存在的工作心态

  非领导职务人员顾名思义就是一名非领导工作者,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来讲就是充当一名被领导的角色,只不过是享受相应的领导级别待遇而已。因此,作为一名非领导职务工作者,不管是从实职改任非职,或者被提拔为非职领导,都是从事非领导岗位工作,不是一名实职领导。诚然,在职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工作心态,笔者概括为三种工作心态。第一种心态大多数是以“惰性”的行为对待工作,往往认为自己从实职改任非职,从领导班子成员角色转为非职领导,是安全渡过为退休人员,在基层检察院里一般都是任正副调研员。因此,他们在“过渡期”(一般为1-3年)里工作,往往是过得一天就一天,不求上进只求安全过渡,中规中矩,不犯错误,面对交办工作只求完成,不求开拓和效率,不会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第二种心态是以一股“拼劲”精神对待工作,具体表现为爱岗敬业,不断进取,出色完成交办工作。这类非领导职务人员在基层检察院里往往是年轻有为,被提拔为正副主任科员。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是富有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在这基础上他们会工作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作风正派,上进心强,开拓进取,配合领导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第三种心态大部分以“实干”的行为对待工作,具体表现为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待工作持认真负责态度,言行一致,脚踏实地,自觉配合领导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这部分非领导职务人员在基层检察院里,大部分都是工作多年的主任科员,或者担任中层领导多年提拔为副调研员。他们当中一般都是四高检察官,先后担任过中层正副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积极肯干,但年龄偏大,提干机会较小,距退休时间都是7-8年左右。因此,这类非领导职务人员工作心态,普遍认为自己再好的工作业绩也不可能换来提干的结果,虽然他们当中不求名利,但多年的工作经历,练就了工作积极主动的良好习惯,并以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做好传、帮、带。爱憎分明,不斤斤计较,自觉履行职责,干出一番无愧于心和无愧于检察事业的工作。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