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
论文摘要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性管理行为。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根源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发展在贯彻着一般行政许可原理的同时也有自己的特色,本文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为视角,论述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原则,着重就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相对一般行政许可原则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 论文关键词 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原则 特殊性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行政许可原则概述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权而进行的监管活动,是政府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它是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行政权力,同样具有失控和被滥用的可能和危险。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走向腐败豎。据此,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经济和社会事务由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实施和管理的行为。二是行政机关通过外部行为进行管理。对于内部的管理行为,其中对于间接管理的行政机关或者内部事业单位的人事、外事等事项的审批,行政许可是没有资格进行管理的。三是行政许可的授予以相对人主动提出申请为前提,无申请即无许可。四是行政许可的内容或者直接后果在于是否准予相对人从事特殊行为。能够从事指定活动或者以独特的身份从事指定活动资格的,行政许可给予准许;仅仅授予个人特定利益,不以个人获得许可后依法从事活动为准绳的,比如,各种规费的减免,不是行政许可。英国行政法学家加纳认为,如果许可机关发放许可证时没有自由裁量权,那么这种许可应归属于“注册登记豏”。可见,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范围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是指运政管理机关依法准予相对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