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在公共空间中的社会意志表达
【摘要】媒介的公共性建立在社会的公共性之上,这种公共性不在于媒介传播的广泛性和受众的聚合性,而在于对媒介利用的程度和方式,民主表达是社会民主的第一步。媒介功能与社会公共意志是一个共存体,表现为相互支撑、相互利用、取得共同发展的目的关系。传媒不仅仅单向推动了社会意志表达,社会公共空间结构的转变对传媒也有间接的影响关系。 【关键词】传媒利用;公共空间;社会意志; 哈贝马斯认为,“在一个健康的民主体系当中,公众所关注的事物是由公民社会的边缘传递到政治的中心地带,以便在此进行审议和讨论,采取合适的行动”。按照这个观点,传媒在这个过程中肩负着这一职责,因为媒介的功能就在于将边缘化的信息引入集中化的通道,或者说是加快信息边缘化向集中化转变的一种催化剂。媒介的公共性建立在社会的公共性之上,这种公共性不在于媒介传播的广泛性和受众的聚合性,而在于对媒介利用的程度和方式。媒介可以被个体利用,这种利用是个体对信息的索取与接受;媒介可以被社会利用,这种利用构建出媒体在公共空间中的地位与作用,呈现着媒介的社会属性。 社会中的每个成员要想获得自身的权益就意味着要表达自己的意志,这种表达意志的过程其实就是社会意志汇集的过程。表达分为多个方式和层级,个人人际表达和人群聚合表达的社会信息集中度显然远远低于对媒介的利用,媒介是现代社会将意志集中化表达出来的最有利的实现工具。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传媒技术的不断成熟,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这些传媒不但延伸了人们本身的视觉、听觉等功能,同时也扩大了人们表达的范围,放大了参与社会表达的群体。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渐感受到传媒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话语权、实现社会意志的表达和呈现推进民主化进程的意愿。于是,社会意志表达被赋予了更高的期望值,媒介对于社会构建的功能性获得提升。 社会意志表达有多种方式和众多的路径,媒介的社会意志表达是其中的一种。但媒介与其他表达方式的根本区别是非常显著的,媒介使人们更加容易地接触并参与到了社会公共活动之中,不同程度地表达着对社会公共事物的态度。对于现代媒介来说,大众传播时代的开始就是从原本只有社会精英阶层表达向社会民众表达的演进过程。媒介被社会精英阶层所利用的比重显然一直高于社会民众对其的利用,社会精英阶层表达的含义大部分在社会意志表达的范畴中。尽管如此,媒介被社会民众更广泛地利用,社会意志表达的结果要优于阶层表达的结果。普利策用“瞭望哨”来比喻媒介对于防范社会风险的社会责任,但“瞭望哨”的建立者不应该只是社会的某个群体,而应是整个社会群体,或是能够代表整体社会意志表达的那些精英阶层。 今天,网络媒介的利用方式完全颠覆了传统媒体的利用方式,我们将此定义为话语权的转变,其本质是对于媒介利用方式的转变,媒介作为公共品在表达社会意志时从精英阶层扩延到了草根社会。网络之所以成为社会舆论监督的利器,首先得益于民众利用媒介在社会公共空间中的社会意志表达,并上升为社会政治活动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实事求是的基本思想路线的恢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不断完善,人们观念的更新与思想的解放,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在网络媒介利用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充分利用传媒进行的民主监督与国家监察部门进行的监督是截然不同的,它是社会民众通过新闻传媒实现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社会意志表达的路径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讲,网络媒介带来的新闻舆论监督推进了社会民主化进程,给予媒介在社会公共空间中的社会意志表达更大的自由度。 媒介功能与社会公共意志是一个共存体,表现为相互支撑、相互利用、取得共同发展的目的关系。传媒不仅仅是单向推动了社会意志表达,社会公共空间结构的转变对传媒也有间接的影响关系。传媒要想获得自身的发展,制造传媒自身的影响力,就要争取的受众更多,即提高自己的关注度和社会地位。因为传媒拥有的受众越多,就意味着它的认可度越高,它的社会地位也越高,传媒进而就能够吸引更多的适合自身发展的条件来维持并壮大自己。 传媒的社会功能和传播内在动力决定了媒体在公共关系中对构建社会关系的意义,另外,中国媒体的发展变化中最为明显的是对社会关系构建的重新思考。近十年来,媒体管理理论终于认真地从只研究媒体的社会性转入研究它的经济属性,而在研究它的经济属性时又反过来对公共空间进行再认识。因此,媒介在公共空间中的表达倾向,以社会价值为参照,其根本是社会意志的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