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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老年福利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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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本文作者从西方几种典型老年福利制度出发,思考我国关于建立老年人福利制度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所面临的挑战,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对老年人的福利需求与发展条件加以分析,并给出了相关的具体对策与建议。

  论文关键词 老年福利制度 物质保障 社会服务工作
 
  一、西方国家几种典型的老年福利制度概况

  目前世界大多数学者一致认为,福利应该有国家包揽向多元化转化。这也就是福利多元主义观,倡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新型社会福利主导思想,旨在营造一种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公平合理的、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福利制度,强调以人为中心的设计社会福利制度或计划,以社区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发动和鼓励所有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挖掘自身潜力,实现人生价值,追求生活质量。虽然世界福利事业都受到福利多元主义的影响,但因为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和政治状况不尽相同,于此同时,西方各国的社会福利思路也存在差异,因此各国老年福利制度也各具特色。
  (一)英国——终身型老年福利模式
  英国推行社会福利政策是一种终身制的,也就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均享有政法的福利。在英国,一方面,英国的老年人普遍认为子女应当主要负责自己的生活,父母不应当成为子女生活的拖累,各有各的生活,因此,老年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同住率很低;另一方面,老年人享受公费医疗,并有专为老年人设置的老年人医院;于此同时,英国医疗机构与社区结合,配置老年人健康文员,按照医师的建议的指导定期到老人家中探视,提供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建议。
  (二)美国——国家社会型老年福利模式
  1944年美国成为老年型国家,老龄化发展速度比法国和瑞典快,而且根据相关的统计表明,美国的老年人有220万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在美国,由政府兴建了大批的老年人福利机构,对老年人提供衣、食住等全方面的服务,在美股的福利机构运作中,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机构占据了很大的份额,这些机构不仅负责资金的筹集而且还负责养老机构的运作和管理。而且有很多的非营利机构和慈善机构以及其社会自愿者组织会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我国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目前,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体系的几乎都存在尚待完善之处。在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方面,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刚刚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未上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付标准还都比较低,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的第一部应该是完善我国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进程,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三、我国老年福利制度建设的突出成就

  (一)老年福利水平不断改善
  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我国健全了相关的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廉租房制度等惠民制度与工程,保障金额不断提高,保障层次不断提升,这大大改善了老年人的生存状况,总体上实现了“老有所住、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年人的福利水平等到了极大的完善。
  (二)老年福利制度内容在不断完善
  2011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第十八条新增内容,“赡养人与老人分局的,应该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首次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提升到法律层面,这在中国的社会保障史上也是是一次历史性突破。这也表明了,我国老年人福利制度不仅仅在物质层面,国籍更加重视精神层面对老年的人关照,这更利于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三)老年福利制度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2008年我国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8593个,是1978年的4.5倍,床位146.8万张,比1978年22.6万张增长549.6%;收养110.9万人,比1978年16.3万人增长580.4%。各地针对老年人口日益突出的问题,除了大力发展机构养老外,还纷纷为老年人开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使社会福利从单纯的院内走向社会大众,拓宽了社会化的路径,同时也保证了老年福利制度的可执行性与可持续性。
  总体来说,无论是从福利的受益者——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福利制度的内容来看,亦或是福利制度的可执行性来看,国家的老年福利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四、老年人的福利需求与发展条件分析

  (一)老年人有寻求家庭以外帮助的需要
  我国实现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已经不适合当今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需要。据推算我国约有3250万老年人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目前5%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的愿望,且将逐步增加因此,老年人有对社区帮助的需要,有对居家养老的需要,也有对养老机构的需要。
  首先从经济发展水平上来看,我国应当具备了满足老年人寻求家庭以外帮助需要的要求,我国目前经济总量已跻身世界前列,2012年GDP达到401202亿元。据统计,201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5亿。如果按照预计5%的老年人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且政府给予每人每年600元补贴的标准,那么预计补贴53.3亿元,约占GDP的0.01325%。可见,按照目前的国力,将GDP一部分用于安老工程并不困难,对于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加以经济上的扶持,并不需要巨大的社会成本。其次我国传统文化支持老看,“敬老养老”、“共扶共助”是中华民族传美德,不仅国家、社会,而且有很多人都随意通过自己的力量成立一些社会性的扶助机构。因此,在未来,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多渠道扶持养老机构是必要且可行的。
  (二)老年人有寻求较高标准物质保障的需要
  当前我国的社会福利提供“广覆盖、提标准”的原则,仅仅能维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停留在“老有所养”的初级层面,不能满足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因此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是未来老年福利的发展趋势,也应当成为我国福利制度的发展方向。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从我国层面要改变老年福利提供的观念,要转变原有的“高覆盖低标准”的理念,要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不断发展的老年福利体系;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方式寻求老年福利制度的资金支持体系,通过社会共同的力量来共同建设更加完善的老年福利体系。
  (三)老年人有积极参与社会的需要
  当前老年人普遍愿意参加与社会,寻求自身发展。我国全国性老年群众组织已经达到30多个,基层老年群众组织42万多个。此外,我国基层老年人协会已达79.21万个。老年大学的报名人数也逐年增长,“十一五”期间,老年大学学员数量将超过1000万人。体现出老年人“老骥伏枥在千里”的雄心与期望。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既是人力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又能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发展有很大帮助,要通过政府、社会和公共组织共同努力满足老年人自我实现的需求,积极开办老年大学、发展老年群众组织等福利服务机构,显得比以往任何时期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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