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统计法,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法是指调整国家统计机关行使统计职能而产生的统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统计法是国家统计机关行使职能的法律依据,也是国家进行社会经济监督的有力工具。它对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统计是一门新兴的统计学科,它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产生而产生并不断深化发展。环境统计以全面的综合统计数字资料反映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的状况,环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环境统计工作成败的关键。环境统计数据能够动态体现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变化的情况,是国家制定环境决策和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科学依据,同时也为研究探索中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经验和规律提供数据支持。因此要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摆到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石。我们需要借力《统计法》,以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推进其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加大环境统计数据的应用服务功能,推进环境统计工作改革创新,提高环境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常见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及分析 1.数据虚假。这类统计数据完全是虚构的杜撰的,毫无事实根据。造成环境统计数据虚假的因素多种多样:有意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资料,指标制定不严密,统计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等。这种过错包括环境统计人员为某种目的的故意过错,也包括过失过错。 2.拼凑的数据。这种数据是把不同地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数据在收集、加工、传递过程中,人为地拼凑成同一时间、地点、条件和性质下的同一数据。这种东拼西凑的数据,虽然分别有事实根据,但是从整体上看数据是不符合事实的,其性质与数据虚构相同。如,环境统计人员为了填报方便把两台锅炉的数据简单叠加,不考虑其烟囱距离、有效高度等因素,不进行加权处理。 3.指标数值背离指标原意。这是由于对指标的理解不准确,或者是因为指标含义模糊,指标计算的随意性大等原因造成的数据质量问题,表现为收集整理的环境统计数据不是所要求的统计内容,数据与指标原意出现走样,面目全非。 4.数据的逻辑性错误。这是指统计资料的排列不合逻辑,各个数据、项目之间相互矛盾。如某企业报送的材料,燃煤量增加,煤的硫份不变,但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量却减少,这就存在着矛盾,表明数据有逻辑性错误。 5.数据的非同一性。它是指同一个指标在不同时期的统计范围、口径、内容、方法、单位和价格上有差别而造成的数据的不可比性。 6.数据不完整。这里指填报单位出现遗漏,所列项目的资料没有搜集齐全,不符合统计资料完整性的要求。数据不完整,就不可能反映研究对象的全貌和正确认识现象总体特征,最终也就难以对现象变化的规律性做出明确的判断,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如企业填报的材料,由烟尘的产生量和去除量,却没有粉煤灰的产生量,这明显是错误的,因为烟尘的去除过程必然会有粉煤灰的产生。 7.统计手段和统计分析落后。目前许多企业统计工作仍处于手工状态,很原始!即使采用计算机也仅仅是减少工作量去做一些汇总、指标计算,并没真正引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所作的统计分析也局限于事后分析,即对统计数据进行单纯的讲解说明;不能利用网络技术实行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事前分析和预测。换句话说,“统计预测”这一职能根本没有发挥作用,缺乏对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系统化。 二、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 1.环境统计工作者本身应提高自身素质。 建设一支忠诚法律、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专业队伍,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环境统计人员不仅应掌握深厚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相关知识,还要掌握统计法律及基本知识,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应跟上时代及时进行知识储备及更新。因此,环境统计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工作,各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配套的培训机制,对每一层次的环境统计岗位实施针对性的培训,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或到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学习,做到取长补短。环境统计工作者本身也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环境统计业务素质和水平。 2.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数据管理,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我国以《统计法》等国家统计基本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管理和规范环境统计工作的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关环境统计数据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形成了完善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核查制度。具体工作包括:一是完成了《环境统计数据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二是建立了数据联合汇审和现场巡查核查相结合的数据质量审核工作体系。工作人员以“宏观把握、中观比较、微观细核”的数据质量审核思路为指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强数据间的比对,尽可能使数据更符合逻辑,更符合实际。三是切实加强数据源头把关和积极组织开展基础研究,为建立和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提供技术支持。这些工作不仅丰富了环境统计工作的业务内涵,而且显著提高了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水平。 3.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目前,上级部门下达计划和各类政绩考核对环境统计数据干扰不可低估。有些地方,以是否完成计划和各类数据的高低作为考核地方政绩的依据,导致很多下级部门所报的环境统计数据受制约于计划数,这并不是计划部门的计划多么精确合理,而是说明某些环境统计对象或环境统计部门受某种利益或压力的驱动而使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当然,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环境统计人员的思想道德对环境统计数据的影响是很大的。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一个统计工作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个统计数据,如实地反映情况。 4. 加大环境统计数据应用支撑服务功能,推进环境统计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统计数据只有得到实际应用,才能发挥作用、获得发展和受到重视。因此,除强化数据本身的管理外,环境统计数据还必须真正融入到环境管理工作。从业务开展方面,通过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我们将机动车等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以满足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发展的需求。在技术支持层面,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技术体系为完善统计方法体系提供实践参考,环境统计分析应用又为污染减排目标方向的确定提供借鉴。同时,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数据和环境统计数据校核分析,有效保障了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使环境统计服务于综合决策,发挥了环境统计的作用。 5.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证源头数据的准确性。环境保护部门今后应在加强环境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从数据采集的圈子中跳出来,重点加大环境统计执法检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坚决严肃查处。在立法上,罚款数额应该大幅增加,以威慑环境统计违法者,逐步建立全社会的环境统计诚信体系。 总之,在环境统计工作中要借助统计法,力求做到环境统计数据的全面、可靠和准确性,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水平,使环境统计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环境统计工作网络。 参考文献: [1] ISBN 978-7-5037-4604-8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1-50. [2] “十一五”国家环境统计综合年报软件使用说明[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