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物的发展与对事物的认识的统一 现实事物的自生发展就是现实的人的目的的实现。然而,现实的人在按照自己的目的去“改变世界”时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必须面对客观世界,以客观世界为转移。换言之,现实的人的目的性要求必须积淀着关于现实事物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发展与对事物的认识是统一的。 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P61)马克思与一切旧哲学家的根本差异在于,旧哲学家仅仅停留在解释世界上,而马克思认为改变世界才是他的哲学的根本任务。然而,这并不是说旧哲学家不想改变世界。众所周知,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们都是“非常革命的”。而且恩格斯甚至指出,把自己的哲学“从理论转移到实践中去”以达到“改造整个世界”的目的,这是“几乎所有的哲学家所共有的幻想”。[8](P225)那么,为什么旧哲学家们实际上又不能真正达到改变世界即推动世界发展的目的呢?其原因亦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即由于他们以为发现了适用于一切世代的超历史的“永恒的真理”、“永恒的正义”,以为只要这些代表着“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改变世界的目标、理想被运用于现实,那么,“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都会随之消失。可见,旧哲学家们之所以不能真实地推动世界向前发展,他们激情澎湃地改变世界的要求或主张之所以最后不自觉地沦为对现存世界的解释与辩护,并不在于他们不想改变世界,而在于他们总想从一个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出发来规范现存的秩序,这种做法必然导致他们的目标、理想是脱离实际的。这表明,不是任何形式的目的、理想都是合理的。实际上,那种能够真正推动事物发展的合理的目的、理想的形成,需要认真的调查研究,需要积淀着关于对象事物的规律性认识。以共产主义理想为例,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人们关于未来的理想社会曾经提出了种种不同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但这些理论大都具有空想性质。所以如此,主要是这些理论把共产主义误解为从某种永恒真理和永恒正义、人性本质、道德规定中推演出来的抽象物。与之不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4](P87)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那种从某种假定的先验原则推论未来社会应当如何、“共产主义应当是什么样”的做法,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与那些将共产主义当成“一种教条的抽象观念”不同,马克思说:“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决定”,“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9](P416)因此,马克思恩格斯主张从分析资本主义旧世界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矛盾中寻找、发现通向未来共产主义新世界的道路。这种不从抽象原则出发,不竖立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而是对现状持批判的分析态度,强调在认真分析现实的基础上面向未来、不断创新的精神,正是不同时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一脉相承的东西。
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永远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如果失去了目的性,实践便会成为没有意义的活动。但是,现实的人要想通过实践活动实现自己的目的,真实地推动现实事物的发展,那么其目的性要求就不能是一种脱离现实事物的特点与规定性的主观设定、主观空想,而必须积淀着关于现实事物的规律性认识,即人的合目的性要求,要以事物的合规律性形式表现出来,合目的性的实现有赖于合规律性。当然,随着实践的深度和广度的历史性变化,人们对规律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相应地,目的性的要求也在变。因此,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历史性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先验公设。 五、事物的发展与人的改造活动的统一 人的实践活动不仅是有目的的活动,而且还是一种能动的改造活动。对于这种改造活动的实质,人们常常简洁地将其概括为“客体主体化”与“主体客体化”的统一。在这两者的统一中,人实现了改造世界与改造自身的统一。因此,人的实践活动“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4](P77)没有实践活动的这种能动的改造作用,就没有我们全部生活和整个历史。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感性世界的存在依存于实践。那种把现实世界淹没在实践之中的实践一元论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误解。我们应当在坚持唯物主义立场的前提下,正确看待这种能动的改造活动的性质、方式与界限。实际上,人的这种能动的改造活动并不是没有制约的。在唯物辩证法那里,实践活动作为感性的人的对象性活动,既不能与其载体即现实的人分离开来,也不能与其所指向的对象即现实事物(亦即现实的人的对象)割裂开来。首先,从对象方面看,现实的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只能将自身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表现和确证为“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因此,现实的人的改造活动在现实中的展开,首先取决于“自己的感性的对象”的存在。其次,从载体方面看,现实的人不但是感性、对象性、活动性的存在,而且也是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存在。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现实的人的改造活动受制于与之处于相互作用之中的其他人的活动;作为一种历史性的存在,现实的人的改造活动受制于前人的活动所遗留下来的作为“前提”而存在的“结果”。可见,一方面,现实的人的改造活动不是随心所欲的,不是在自己选定的条件下进行的,恰恰相反,首先是在给予的、给定的、别无选择的条件下进行的;另一方面,现实的人的改造活动也不是无限的,它在现实中所可能展开的程度是客观的、历史的。 人的实践活动的终极指向是改变世界,而改变世界的关键在于世界的现实改变,因为世界的现实改变(发展)也就意味着我们自己的现实改变(发展)。对于世界的现实改变而言,感性的现实存在物与意识、观念以及人的活动相比具有真正的“确定性”。因此,在唯物辩证法那里不是观念与活动优先于现实、感性,而是感性、现实优先于观念和人的活动。由此出发,我们只有把意识、观念以及人的活动纳入到感性世界与现实事物的改变(发展)过程中(而不是相反),才能对意识、观念以及人的活动作出合理的理解与解释。在观念的层面,由于人总是首先从自己的目的出发并按照自己的目的性要求去改变世界,因此,人们在世界观上会产生一种错觉,即认为世界的存在依存于实践,世界的变化、发展不过是一个实践——世界的改变——实践,即一个单纯高扬实践的过程(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就是这种“错觉”的代表之一)。然而,在现实存在的层面,事情却发生着一系列复杂的“颠倒”:首先,在观念中存在的实践活动的先在性,颠倒为感性世界、“外部自然界”在现实上的“优先地位”;其次,那种看似单纯由己出发的目的性要求,如果不满足并停留在空想状态而要在现实中得以实现的话,那么,其形成就必须积淀着关于对象事物的规律性认识;再次,那种在观念层面看似仅仅作为既定前提而存在的人,则展现为现实与历史层面中的过程性的矛盾统一体——人既是“剧作者”也是“剧中人”,并使之处于二者的相互转化之中;最后,事物的改变(发展),从观念层面看似乎是自主的、自觉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实质是“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8](P697)简单地说,从观念层面看,好像是人在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去改变世界和事物,但在现实层面,实际上却是世界、事物把人的能动性转化为自身的能动性并在改变自己的同时改变了人。因此,我们应正确看待人的改造活动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一方面,我们要看到人的改造活动“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更要看到,人的改造活动只是提供了使感性世界和现实事物得以“改变形态”的条件,而并不能取代感性世界和现实事物本身及其自我发展。换言之,我们不应该用实践活动淹没现实事物,而应该把实践活动合理地看成是物质世界发展到高级阶段,即在自然与社会矛盾运动中人类所面对的现实世界、现实事物自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切近的重要环节;而不是相反,即把实践视为整个物质世界的所谓“基础”。 总之,一旦人们不停留于“解释世界”而要“改变世界”,那么,就必然会由观念领域跨入到现实存在领域。而在现实存在领域,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事物发展逻辑,就要首先确证“物质的先在性”原则,在坚持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基础上实现事物“自生的发展”与人的目的性追求的统一、事物的发展与对事物的认识的统一、事物的发展与人的改造活动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