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商务与公证法律问题探析
论文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对于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公证,以保证交易活动的真实合法、安全有效、公证完备已经成为电子商务法律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概述了电子商务公正的主要含义,进而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公证法律体系构建的侧重点,并提出了完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公正的有效措施,可以为相关人员熟悉了解电子商务公证工作提供合理的参考。 论文关键词 电子商务 公证 法律 措施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应用,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由于虚拟性以及跨区域性,导致电子商务发展面临较多问题。首先电子商务的合法、真实、公证以及安全有效无法像传统的商务贸易那样明确。其次,电子商务管辖由于跨区域性导致存在不确定性,网络诈骗时有发生。此在电子商务中引入公证制度,对于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公证机构作为我国合法权威的机构部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证明电子商务内容的合法性。其次,公证机构作为避免纠纷,减少诉讼的公证司法机构,可以有效的服务电子商务机构,推动电子上午的进一步发展。 一、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公证发展概述 将电子商务与公证制度相结合,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办理电子商务公证业务。即公证机构工作人员依据案件当事人的申请,通过网络或者其他平台对电子商务程序以及内容进行电子商务合法与真实程度进行公证。电子商务公证的实质内容就是通过专门设置的电子商务公证平台,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内容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的证明。电子商务公证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公证机构作以及对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申请当事人作为公证主体,将电子商务公证网络作为公证平台,有电子公证员进行的公证活动;公正的主要内容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合法的公证;电子商务公证活动的目的在于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的真实合法。电子商务公证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公证手段,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公证程序与公证方法,但是进行电子商务公证活动的前提仍然是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的,其对行为证明权的根本属性没有改变,只是属于公证机构在网络范围内的拓展延伸,是国家公证机构对公证主客体的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以满足国家以及社会对于电子商务公证证明权的的需要。 二、电子商务公证法律支持体系的构建 现阶段,在全球范围内针对电子商务贸易的公证立法仍处于初期阶段,各项法律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完善,立法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电子商务交易双方身份确认、交易信息真实性、子商务合同法以及电子商务交易尤其是支付过程的规范化等方面。作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电子商务公证必须构建全新的程序体系,应当区别于以前的传统的电子商务公证制度,应当涵盖包括电子商务主客体、电子商务交易内容以及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等几方面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