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正当程序的发展及其对精神障碍者处遇的影响(2)
最后,正当法律程序促成了法律权威的实现。不可否认,法律权威需要以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监狱等国家机器为代表的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但是这种强制力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其很有可能会使法律权威异化为简单粗暴的武力。正当程序则使得这种异化不容易实现,它通过严格的法律执行程序使人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在这个意义上,正当程序增强了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任。相反,不正当、不合理的法律程序则引起人们对法律的蔑视和质疑。因为,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和对法律权威的初体验首先是从“能够看得见的”程序形式中开始的。 基于正当程序在整个法律运行体系中的重要意义,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程序的正当性性都是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在民事诉讼中,正当程序首先要求尊重当事人的程序处分权,包括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权和对程序权利的处分权;其次,在诉讼中,必须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对当事人,不能因为文化程度、智力状况等差别而有所偏见,任何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意志自由应当得到尊重;再次,在对生效裁判的执行过程中,更要遵守程序正当的要求。如果需要对义务人的人身、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持有法律要求具备的特定机关核准的司法文书,遵守法律要求的强制执行程序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不能采取野蛮手段侵害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权益。 在刑事诉讼方面,由于国家侦查、公诉机关在刑事诉讼实体权利方面中占有极强的主导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抗辩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程序上的正当性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方面的意义就显得不言而喻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程序正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必须严格的被限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遵守法律关于侦查主体、侦查时限、侦查手段的规定,严禁采取刑讯逼供等严重损害人权的取证手段,在侦查程序中,不但要努力达到追诉的目的,还要体现出国家的人道精神和法律的权威;其次是检察机关的公诉活动,更要坚持程序正当。在公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但要认真完成国家所赋予的公诉职能,更要发挥监督职能,监督和纠正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最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对被告人的追诉过程中,必须把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主体来对待,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利益。法治的历史早已证明,不正当的司法程序所产生的司法决断,不论是合法性还是其合理性都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大多数时候,即使其结果是正确的,其方法也是很难让人接受的;相反,如果程序正当,那么即使实体处理略有缺陷,也可能使当事人采取理解、宽容的态度而息讼。 三、正当程序对精神障碍者处遇的影响及意义 由于正当程序在保障人权、提高解纷效率、体现国家法律权威方面的重要意义,在精神障碍者处遇领域,基于对当事人精神、智力状况的考量,正当程序思想具有远超一般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