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筑牢心理防线 首先要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教育,让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干警潜意识。历史和实践证明,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要常抓不懈,成为检察干警文明规范执法和从事好事务性工作的力量源泉。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要结合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既要有一定的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还要讲究实效,能解决好干警当前面临的一些心理问题,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帮助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 其次是要开展好职业道德教育,让干警敬岗爱业,以检察事业为荣。检察干警身处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不可避免会受到各种腐朽思想和消极因素的影响,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能帮助检察干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用公平正义衡量情与法的冲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养成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职业习惯,以保障检察权的正常行使。 再次是要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让检察干警时刻自醒、自查。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关系交错,执法环境比较复杂,党风廉政教育变得非常重要。检察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做到时时讲、事事讲,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教育广大干警“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和利益的诱惑。
(三)建立、完善、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 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所以,建立、完善并落实好相关的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熟的纪检监察制度能有效监管检察干警,促进检察干警素质的提高,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是推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建立、完善、落实好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制度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坚持用制度管人。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遵守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政法委制定的各项廉政制度,如“四条禁令”、“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同时,要严格遵守本院已有的关于执法办案的各项纪律和其他工作纪律。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在监察过程中,对各部门、各执法办案环节、重点岗位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认真进行调研,研究出合理合法的监管办法报院党组讨论决定,不断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 其次要加强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的干警要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及最新的司法解释,要研究并熟练掌握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以及时发现业务部门干警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程序错误,同时,要注意发现干警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要严查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刑讯逼供等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工作方针,开展经常性的案前教育,使干警不敢犯、不愿犯、不能犯。 再次要监管干警的一言一行。干警的言行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所以,要教育干警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监督干警不说有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形象的话,不说有损同事之间团结的话,尤其是面对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不说有可能影响执法公信力的话,不实施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不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吃不该吃的饭。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检监察工作要实施“阳光监督”,多倾听社会各界对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多收集反映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不端行为的意见。一是随机抽查案件,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了解检察干警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要在举报宣传、法制宣讲等阳光检务活动中,到群众中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线索;三是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征求工作意见,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纪检队伍综合素质,增强纪检干部的监督能力。一是要求纪检干部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既要巩固学习各部门的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又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改变纪检干部因检察业务不熟工作相对被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使纪检干部能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程序,熟练掌握监督技巧,提高其教育引导能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改进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努力拓展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为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