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义论对功利主义的批判
在罗尔斯无知之幕的前提下,决策适用最大最小化原则,不同于功利主义的最大利益总额原则,最大最小化原则能够把所有能够影响人们进行公正选择的任何特殊事实、知识、信息都过滤出去,实现原初状态的公平。对于平均功利主义,罗尔斯提出,它与正义论的前提就是不同的。正义论的前提“无知之幕”使得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地位,背景,条件,所以每个人做出的选择不会是对自己最有利的,这样一来,就实现了公平。而平均功利主义,是把每个人都看成是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处境的人,这样,每个人在做出选择的时候都是依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选择的,这就违背了正义的原则。功利主义只是从整体上考虑分配问题,在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具体谁得到的多,谁得到的少,功利主义不关注。罗尔斯认为,社会不能利用强制手段使一部分人牺牲其利益而换取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应当把这种行为建立在人们自愿的基础上。对于平均功利主义,罗尔斯提出,它与正义论的前提就是不同的。正义论的前提“无知之幕”使得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地位,背景,条件,所以每个人做出的选择不会是对自己最有利的,这样一来,就实现了公平。而平均功利主义,是把每个人都看成是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处境的人,这样,每个人在做出选择的时候都是依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选择的,这就违背了正义的原则。 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针对功利主义,他认为正义,公平应优先于功利,社会不能因为大多数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功利主义只考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考虑分配正义,这样,少数人的利益就被侵犯了。而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只考虑数量,不考虑质量,是否具有正当性被排斥在外。“正义优先于善”,反对功利主义“善优先于正义”。正义不能接受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不论多数人的利益总和是否远大于少数人的利益总和。功利主义认为善是优先的,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罗尔斯的正义论则和这种观点正好相反,他认为正当时优先的,达到目的的手段必须是正当的。罗尔斯的效率观与功利主义不同,功利主义的效率观是为了寻求效率最大化,不惜牺牲少数人的利益,而罗尔斯认为一个人在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才是有效率的,才是最优。罗尔斯的差别原则确立了一个不是依赖于人性的分析、而是依赖于一种公共政治文化的社会最低保障概念。罗尔斯提出,差别原则中的社会最低保障概念的确立其实不是依赖于一种不确定的人们在心理上或生理上的需要,也就是说不是依赖于一种人性的考虑、而是依赖于一种公共性和互惠性的观念。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了两个原则,而功利主义只有一个至善论,相比之下,正义论更有利于保护正义。罗尔斯认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不容侵犯的,即使它低于整个社会的利益,为了整体效率而牺牲自我,对一个个体来说并不是一个合理的安排。“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首先,机会均等原则要求社会的所有公职和社会职位对所有人开放,无论公民的地位,阶级,民族,都可以平等的享有这种机会,这就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而差别原则,则在经济领域提倡分配正义,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平等分配。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承认不平等的存在,但是这种不平等,要有利于处于最不地位的最大利益。我国当今社会存在经济不平等的现象,而经济不平等,又导致政治不自由。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促进经济上的平等,来保障政治权利自由。罗尔斯差异原则中的不平等,是在对处于最不利地位下的人有利的情况下的不平等,而功利主义的不平等是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在贫富差距逐步扩大的今天,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还克服了功利主义的偶然性,有平均主义色彩,这恰好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提出了“作为规则的正义”即程序正义,这对促进我国司法进步有重要意义,因为我国司法比较注重结果公平,而忽视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具有独立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