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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健全边防执法监督科学机制

编辑:admin  来源:wenku163.com

  论文摘要 分析近年来公安边防执法工作现状,为民服务的感情基础不牢,执法能力水平不高,执法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是导致是执法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必须从大力强化执法理念,强化执法队伍着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完备监督科学机制,规范边防执法行为,提升边防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论文关键词 执法监督 事前监督 事中监督 事后监督

  公安边防部队执法监督是公安边防部门对执法活动的一种自我制约形式,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一条重要途经。其基本任务是:通过自我制约的形式,建立自身监督机制,保证公安边防执法的严格、公正、文明,防止和及时纠正执法活动中的失误和偏差,保障各项公安边防保卫工作的顺利完成。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新的形势对公安边防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是,从目前公安边防部队执法工作的现状来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完善公安边防部队执法监督机制,是加强公安边防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的十四项职责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但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很好履行这些法定职责,主要表现为:一是对群众报警不出警或不及时出警处置,案件该立不立、该查不查。二是对公民要求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拒绝履行。三是对公民申领许可证、执照,该办不办、故意刁难或无故拖延等。
  (二)滥用强制性手段
  一是留置超范围,留置后不按规定通知家属。二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随意性较大。对刑拘延长30日的对象超出刑诉法第69条规定的三种对象范围,犯罪嫌疑人刑拘后,基本上都延长至30日;有的刑拘期满后,没有继续侦查必要的,也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且保而不审,监而不审;候审室设置不规范,侵犯行为人合法权益现象比较普遍。
  (三)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民警单人调查取证、检查和进行询(讯)问。二是违反地域管辖、警种管辖规定执法办案。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先侦查(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先告知后取证。四是超越职权审批。插手土地承包、经济纠纷、强制拆迁、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滥用罚没权
  一是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违法没收。三是乱罚款。如办理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案件中,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劳教处罚的,降格作罚款处理,以罚代刑、以罚代教。四是违规收缴预交款。如违规收取办证押金或办理人身伤害案件违规预收医药费等。
  (五)执法方式简单、粗暴
  一是办案中动手动脚、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如在审讯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罚站、罚跪,以及其它更不人道的手段逼取口供。二是在治安管理中,动辄搞“零点行动”、“地毯式清查”,深更半夜上门查验证件,蔑视弱势群体;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不注重思想教育、引导,而采取强制驱散等方法,造成警民关系不和等。三是采取“跟踪”、“盯梢”等方法查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随意将建筑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等的从业妇女带到公安机关审讯等。

  二、产生执法问题的主要原因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执法问题,我们经过认真分析、深刻反思、总结归纳,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为民服务的感情基础不牢,是导致执法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态度冷硬。一些民警在受理群众报案时,不认真、不耐心,讲话简单、生硬、冷漠,给群众心里留下阴影。二是执法作风拖拉。一些民警责任心不强,本来几天能解决的问题,却拖上几个月,甚至拖到群众上访了还推三阻四,幻想拖得群众自己不了了之。特别是有的基层领导对解决问题消极等靠,致使结案成本大幅度增加。三是执法“天平”倾斜。少数民警在调处纠纷、办理案件中,见到大声说话、情绪激动的群众,就视为“刁民”,从感情上把自己放在群众的对立面上,调查处理也带有倾向性。还有一些人托人情走关系,使民警对要求照顾的一方当事人在问话语气、态度上都不一样,致使调查工作还没开始,就让另一方群众感到不公。
  第二,执法能力水平不高,是导致执法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有的民警对办案程序、流程规定一知半解,不能准确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部分民警不会使用法律语言,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乱解释、乱承诺、乱许愿,最终无法收场,也促使当事人愤而上访。三是有的民警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弱、办法少,甚至使应有的证据因工作不力而灭失,导致难以结案。四是有的民警对复杂案件特别是伤害案件不知怎么办,应对能力差。五是少数民警自知水平低,怕处警、怕投诉、怕追责,遇事“等、推、拖、躲”。
  第三,执法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是导致执法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群众对公安执法的要求和监督越来越严格,民警执行公务不严谨、不规范,必然引发群众的投诉。同时,执法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的案件因故多次移交、转手多人经办,结果谁都管,又谁都不管,责任不明确,等捅了“娄子”,为时已晚。另外,执法办案单位之间,或执法办案单位与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责任“盲区”,出了问题,不知该打谁的“板子”。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一)坚持理念先行强化执法队伍,夯实执法监督工作基础
  明确执法与监督并重的观念,把抓业务、抓执法责任、抓队伍建设三项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关键是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首先要督促干警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义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要向书本学,向其他同志学,更要向实践学。其次,加强教学培训,以培训促规范,通过开展岗位轮训、跟班学习、以老带新、专家授课、新入警大学生执法见习培训、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法律业务培训,再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部队中业务精、能力强、政治素养好的人员配备到法制岗位,促进法制员作用发挥最大化,并充分发挥基层专(兼)职法制员的把关定向、监督测评、组织协调、承上启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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